- 索引号: 11370100MB28678636/2023-00215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日期: 2023-08-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大数据局
- 标题: 专家解读:山东省齐鲁大数据研究院朱效民院长解读《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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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效民,男,博士,2010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访问学者。现任山东省齐鲁大数据研究院院长,曾在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浪潮集团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高性能计算与大数据分析。先后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863课题、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博士基金等课题,发表文章20余篇,译著1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
近日,我们有请到山东省齐鲁大数据研究院朱效民院长就《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请谈谈《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对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带来哪些影响?
答:一是公共数据的开放更加规范。重点工作中明确要求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出台《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细则(试行)》,对提高公共数据开放的成效具有重大影响。二是公共数据开放的质量和范围将进一步提升。文件明确了气象、医疗卫生、交通、自然资源等一批重点领域数据开放的要求,预期将极大提升公共数据的可用度。三是预期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效率更高、成效更好。文件提出平台升级、运营管理等方面要求,并积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场景探索,对公共数据利用的成效提升有极大帮助。
问:为确保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重点工作落实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为确保工作落实,济南市发布了《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机制上保障公共数据开放重点工作取得成效,除了评价考核外,还包括几个重要举措:
一是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明确了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和大数据主管部门的权责,由公共数据提供单位负责数据提供的安全管理,由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并履行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
二是强化开放数据类型管理,明确了无条件、有条件、不予开放的数据类型,数据开放类型不经过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变更,确保数据开放源头稳定。
三是细化数据开放责任监督,要求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应明确牵头负责开放工作的内设机构,建立专人专岗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开放管理可管理、可追责。
四是探索新技术新模式应用,鼓励探索利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数据沙箱等新技术、新模式进行数据交付,拓展了数据开放利用的新方式。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和安全处
具体联系人:齐砚伟
咨询电话:0531-5170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