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78636/2025-007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大数据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2025-07-22 成文日期: 2025-07-22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编号
1540497标题
深化产业数据治理 赋能数字经济建设提案者
黄刚政协提案领域
经济发展承办单位
市大数据局答复时间
2025-07-22答复内容
黄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业数据治理 赋能数字经济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优化数据资源配置,促进数据要素合规流通与开发利用,助力数据价值实现。
(一)深入推进数据治理,强化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按照“有标贯标、无标立标、以标控质、达标入库”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部门数据源头治理。建立元数据探查机制,完成40个部门200个政务信息系统元数据自动探查,实时获取相关系统数据结构和字段,实现数据变化实时感知;搭建“数据标准库”,梳理入库基础标准1000余项、部门标准500余项。制定《济南市政务数据质量检测方法》,创新开展部门数据质量量化赋分,从元数据、数据目录、数据库表3个维度对部门数据进行打分,打造问题发现-部门整改-重新汇聚的数据治理管理闭环。
(二)完善授权运营流程,全面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一步完善综合授权和分领域授权的授权流程,梳理501项可运营公共数据资源,公开遴选36家单位作为我市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截至目前,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已接入201项公共数据资源,入驻36家数据运营商和51家数据应用单位,上线281款公共数据产品,形成800余笔交易订单,累计交付数据1040万条。
(三)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数据价值化。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在数据资产入表领域试点发放“数据要素券”,利用“数字泉城建设专项资金”安排59万元“数据要素券”资金,对我市入表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出台后得到了企业积极响应和媒体广泛宣传。
(四)加强数据权益保护,规范数据要素健康有序流动。指导市大数据协会、济南大数据集团等相关企业、法律机构、行业协会组建济南市数据合规机构联盟,为企业提供数据合规政策解读、标准制定、风险评估、人才培养等全方位支持。成立济南市数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设立数据纠纷调解工作站,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数据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数据确权登记,累计发放数据资源登记凭证103个、数据产品登记凭证229个、数据资产登记凭证73个。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继续推进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深化需求驱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不断繁荣数据生态,积极推动数据价值化。
(一)持续深化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持续提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能力,以供数端为重点,持续开展数据源头治理,督促数源单位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保障公共数据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环节的高质量供给。会同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突破运营收益的分配模式,强化数源单位激励措施,推动授权运营持续常态化开展,不断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二)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行动方案》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加强数据产权保护,推动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作为数据入表、流通交易、质押融资、会计核算、争议仲裁的依据。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组织2025年度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扩大数据要素券支持范围,争取设立数据要素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繁荣数据要素市场。
(三)持续推进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平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持续开展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产品登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数据登记制度统一部署,强化数据登记凭证在数据入表、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融资担保等活动中的作用。强化数据合规审核和数据权益纠纷化解服务,依托济南大数据协会组建数据合规机构联盟,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提升第三方数据合规服务能力,为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保驾护航。
济南市大数据局
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齐砚伟 0531-5170766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