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78636/2026-629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6-03-26 成文日期: 2026-03-26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号

20260074

标题

关于以数字赋能为纽带,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与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者

高淑贞

人大建议领域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

承办单位

济南市大数据局

答复时间

2026-03-26

答复内容

高淑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数字赋能为纽带,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与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

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优化数据资源配置,促进数据要素合规流通与开发利用,助力数据价值实现。

一是持续建强数据底座。按照“数据不丢失、服务不中断”原则,稳妥推进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基础软硬件产品的信创替代,目前已完成信创一体化平台和数据湖的搭建以及业务数据的迁移。持续开展政务元数据探查,严格执行“不汇数不验收”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2025年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新归集各部门数据24.3亿余条,新发布数据资源目录774个,新接入数据资源服务224项,办理通过各部门共享申请2156次,保障服务调用1.4亿余次,重点支撑了各区县、各部门在数字审计、教育招生入学、政务服务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数据共享需求。截至目前,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累计汇聚数据量达472亿条,累计发布数据目录13028个、接入数据资源19984项、保障服务调用54.43亿余次。

二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出台《济南市推进公共数据治理工作指引》,建立部门数据质量量化评估机制,开展数据质量检测行动和数据质量量化打分,从元数据、数据目录、数据库表三个维度,重点对31家主要数源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打分,先后制发31份《数据质量检查分析报告》,督导各单位持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构建“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复核验收”闭环管理机制,各部门数据质量平均得分由去年年底的84.6提升至93.41分。持续推进“数据标准库”建设,累计入库各类数据标准2606余项。出台《济南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接口管理办法》,建立数据服务接口申请、上架、变更、下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标准建设,《济南市公共数据元编制规范》《基层数据采集处理规范》通过了2025年度数字山东标准规范立项。

三是持续推进数据开放。按照“精心部署抓落实、提升效能抓服务、协同推进抓质量”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开放提升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通知》,制定《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2025年工作计划》,指导部门编制开放与更新“两张清单”,明确9项数据开放年度重点任务。济南公共数据开放网新增开放数据10亿余条,完成开放数据更新5亿余条,新增“济南市河流断面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天气预报预警数据”等高频API接口10个,截至目前,累计开放目录3712个,开放数据44.3亿条,在2025年度“开放树林”指数评估中保持全国城市第2名成绩。扎实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上线首个信用监管数据开放专区,实现信用监管数据一站式开放,助力商户经营码“即时申请、即时开通”,截至目前,试点企业已查询核验数据2068.8万次,开通经营码50000余家,进一步提升了境外来华人员消费便利度,助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持续强化数据赋能。持续推进“数据直通车”平台建设,年内新增数据应用模型37个,累计开发数据应用模型169个、共提供数据查询比对服务4342万人次。完成基层数据管理系统优化升级,32个市直部门125项原线下采集事项已上线系统,累计开通数据采集账号19985个,基本实现全员覆盖,服务基层主题库共汇聚治理数据3000余万条。充分发挥数据“减负增效”驱动效能,制定《强化数据赋能增效 推动基层数据“只报一次”工作方案》,明确3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累计减少27个部门92项数据线下核验任务,减少人口、房屋、建筑等330多个字段的1100余万次重复填报。起草《关于打造基层数据治理示范街道的通知》,选取历下等6个试点区县,开展实有人口、房屋、建筑等核心数据的动态更新。联合市民政局打造“高龄津贴便捷申请”、“居民生态葬奖补费用申请”、“居民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申请”场景,实现“社区-街道-区县-市级”数据互通及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进惠民政策直达快享,减轻基层线下办事负担,目前已在全市推广运行,累计受理申请7105人次,成功办理4389人次。

二、下步计划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继续推进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不断繁荣数据生态,积极推动数据价值化。

(一)持续深化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持续提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能力,以供数端为重点,持续开展数据源头治理,督促数源单位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保障公共数据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环节的高质量供给。会同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突破运营收益的分配模式,强化数源单位激励措施,推动授权运营持续常态化开展,不断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二)持续推进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平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持续开展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产品登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数据登记制度统一部署,强化数据登记凭证在数据入表、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融资担保等活动中的作用。强化数据合规审核和数据权益纠纷化解服务,依托济南大数据协会组建数据合规机构联盟,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提升第三方数据合规服务能力,为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保驾护航。

吸收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