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78636/2022-00177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12-17 发布日期: 2022-12-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大数据局
- 标题: 济南市智慧社区建设复核结果公示(第三批)
- 发文字号:
济南市智慧社区建设复核结果公示(第三批)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2〕16号),经历下区、商河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申请,市大数据局于2022年12月11日—16日组织成立了区县和社区代表复核工作组并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复核工作,经工作组成员一致认定,历下区、商河县的智慧社区已满足《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的建设要求,相关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5天(自12月17日始—12月21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大数据局反馈。
联系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
联系电话:13964106587、15688477897
联系邮箱:zhcsyjy@shandong.cn
市大数据局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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