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大数据管理机构,局机关各工作推进组,局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济编办发〔2019〕27号)要求,我局编制了《济南市大数据局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将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济南市大数据局权责清单